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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采购

东大门西南停车场及附近可用场地、岷江路工业邻里中心等场所设置分布式光伏及充电桩的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7浏览人次:

  经集团研究决定,拟对集团下属部分资产项目空置场地进行公开招租,用途为设置分布式光伏及充电桩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点:暂定东大门西南停车场及附近可用场地、岷江路工业邻里中心,具体以实际确认为准。潜在承租人自行查勘现场。

  (二)规划利用面积:东大门西南停车场及附近可用场地面积约2万㎡、岷江路工业邻里中心约6.3万㎡,以最终实际测量为准。装机容量以最终实际安装为准。

  二、合作方式

  (一)我司负责提供场地及相关不动产图纸证照等材料,协调相关单位企业予以配合。承租方负责项目手续办理、建设、管理并负责接入电网及后续安全保障、维修维护等相应事宜,按完成装机容量收取电费。

  (二)本项目建设工期为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建设期间,承租单位自行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的安全、质量、进度及各方协调工作。

  (三)具体租用的面积以实际使用勘测面积为准,拟租赁期限合计20+5年(具体签订合同次数、续签条件等以谈判会商为准),承租单位须无偿采取对我司厂房结构进行加固处理或者更换修复破旧彩钢瓦屋面等修缮厂房的措施。

  (四)承租单位需委托不低于原厂房施工图设计院资质的设计院出具相关图纸及荷载报告。项目实施过程中,由承租单位安排专人监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施工。项目实施后,如遇厂房屋顶损坏、漏雨维修、客商索赔等情形,承租单位需无条件实施到位,相关责任及产生的赔偿等均应由承租单位承担。

  (五)本项目场地出租费用底价为0元/平方米/年起,具体费用由承租单位结合自身及项目现场实际自行报价,但不得低于底价。租赁期间未经产权单位同意严禁转租或开展其他用途,物业管理费用、税金等一切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均由承租单位自行承担。

  三、资格条件

  (一)拟承租单位须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承建、运营相关光伏及充电桩相关资质的企业法人。拟承租单位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不少于一个正在运营管理的成功开发经营案例(含图片、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

  (二)拟承租单位(含其子公司)从2022年11月1日至今,公司主要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实施过分布式光伏项目,单个项目并网容量不低于10MW。

  (三)拟承租单位需提交完整的项目设计方案及施工、运维方案。

  (四)拟承租单位需在项目所在地成立子公司运行上述项目(盖章承诺)。

  (五)其他未尽事宜以双方谈判会商为准。

  拟承租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并加盖公章。如发现有提供材料不真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四、申报流程

  (一)材料评审

  对申报单位租金报价、设计方案及施工、运维方案可行性、申报单位业绩、优惠电价等方面进行评审及谈判后,最终确定拟承租单位。申报材料汇编一式叁份,密封报送新嘉源人才公寓16号楼一楼开标室(地址:黄山路与盐渎路交叉口向北100米)。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18:00

  (二)结果公示

  承租结果通过集团官网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蒋维浩,联系方式:0515-80893070/1806186578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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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1月27日